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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发布文件编号]2017年第19号公告
[发布日期]2017年5月9日
2005年5月10日,商务部发布2005年第2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五年。
2010年8月24日,商务部发布2010年第49号公告,决定自2010年8月28日起,将原产于日本的进口氯丁橡胶的反倾销税率调整为日本电气化工有限公司9.9%、曹东有限公司10.2%、昭和电气有限公司20.8%、其他日本公司43.9%。
2010年5月10日,商务部发布2010年第2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进行反倾销终裁调查。2011年5月9日,商务部发布2011年第21号公告,裁定如果原反倾销措施终止,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的倾销可能继续在中国发生,被调查进口产品对中国氯丁橡胶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再次发生。决定自2011年5月10日起,根据2005年第23号公告和2010年第49号公告,原产于日本的产品,
2013年7月26日,商务部发布2013年第45号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将适用于日本电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口氯丁橡胶的反倾销税率调整至20.8%。
2015年12月25日,商务部发布2015年第68号公告,决定从即日起,登科公司将继承登科公司在对氯丁橡胶反倾销措施中适用的20.8%的反倾销税率及其他权利和义务。在对氯丁橡胶采取的反倾销措施中,对以“日本其他公司”名义出口到中国的被调查产品征收43.9%的反倾销税。
2016年11月9日,商务部发布了2016年第62号公告,决定从即日起,阿朗克索德施兰德有限公司将继承其在对氯丁橡胶反倾销措施中所适用的11%的反倾销税率及其他权利和义务。以朗盛德国有限公司名义出口到中国的被调查产品,在氯丁橡胶反倾销措施中,适用于“其他欧盟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151%。
2016年5月9日,商务部发布2016年第18号公告,决定自2016年5月10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反倾销措施进行终裁调查。
商务部调查了反倾销措施终止后,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倾销继续或再次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对中国氯丁橡胶产业造成的损害继续或再次发生的可能性。根据调查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简称《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商务部作出复审裁定(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裁决
商务部裁定,如果反倾销措施终止,从日本、美国和欧盟进口的氯丁橡胶对中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次发生,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次发生。
第二,反倾销措施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建议继续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实施反倾销措施。根据商务部的提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7年5月10日起继续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反倾销税的产品说明和反倾销税率与商务部2005年第23号公告、2010年第49号公告、2011年第21号公告、2013年第45号公告、2015年第68号公告和2016年第62号公告的规定相同。也就是说,本案中被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具体描述如下:
调查范围:日本、美国、欧盟进口氯丁橡胶
被调查产品名称:氯丁橡胶,又称氯丁橡胶
英文名称:氯丁二烯橡胶(cr)
产品类别:有机化工产品
化学结构式:
具体描述:外观为乳白色至米色或浅棕色片状或块状,除滑石粉和焦粒外无机械杂质。其理化特性为:均聚物由2-氯-1,3-丁二烯乳液聚合而成。其分子量一般为100,000 ~ 200,000,相对密度为1.15 ~ 1.25,玻璃化转变温度为-45℃,具有极性、规则的分子分布和可逆的结晶性能。
主要用途:氯丁橡胶主要用于电线电缆护套、橡胶软管、耐油橡胶制品、耐热输送带、印刷胶棒、橡胶坝、建筑密封条、道路填缝密封胶、桥梁轴承、油田电线防水帽、阻燃橡胶制品、各种密封圈垫、化工设备防腐衬里和氯丁橡胶胶粘剂等。,以及建筑防水材料、密封材料、粘合剂、海洋开发、医疗保健、能源开发等等
该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塔里弗诺。:40024910其他初级氯丁橡胶和40024990未列出的氯丁橡胶。
对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如下:
日本公司
日本电化学有限公司20.8%
(denkacompanylimited)
曹东有限公司10.2%
(tosohcorporation)
昭和电气有限公司20.8%
(showadenkok.k .)
4.其他日本公司43.9%
(分配者)
美国公司151%
欧盟公司
亚朗信科德国有限公司11%
(arlanxeodeutschlandgmbh)
2.埃尼橡胶法国有限公司53%
(polimerieuropaerostomèRES frances . a .)
3.其他欧盟公司151%
(分配者)
第三,征收反倾销税的方法
自2017年5月10日起,进口商在进口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按海关批准的从价完税价格征收,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金额=海关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率。进口环节增值税按照海关核定的完税价格,加征关税和反倾销税,从价计征。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三条,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V.本公告将于2017年5月10日起实施。
附件: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反倾销措施的终裁决定
商业部
2017年5月9日
标题:商务部公告2017年第19号关于对原产于日本、美国和欧盟的进口氯丁橡胶反倾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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