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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主体是新兴产业发展的推动者和领导者。丰富创新主体的类型,扩大创新主体的数量,可以加快试错过程,提高创新主体的竞争力。

学校的声明

张常领

近日,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爱基、净值、信息)有限公司通过了国家发改委纯电动乘用车建设项目的审批,成为2015年6月《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颁布后,中国第八家获批的新型纯电动乘用车企业。据此,为引导新能源汽车企业发展,中国分别于2016年8月和12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修订稿)和《政府投资项目核准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投资目录》)。其中,《管理条例》提出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的条件,《投资目录》提出了限制燃料汽车产能、引导新能源汽车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要求。

新能源汽车产业需丰富创新主体

从政策效果来看,上述管理规定催生了一些新能源汽车企业,尤其是一些新型乘用车企业。然而,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核心创新主体,新能源乘用车企业种类较少,且类型相对单一。例如,新进入的乘用车企业主要是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缺少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燃料电池乘用车和智能网络化乘用车企业。即使是新进入的纯电动乘用车企业也是单一类型,大多数都有传统燃料汽车或汽车零部件的基础,但缺乏没有传统汽车基础的全新企业。

新能源汽车产业需丰富创新主体

从国内外新兴产业发展的经验来看,创新的主体是新兴产业发展的推动者和领导者。丰富创新主体的类型,扩大创新主体的数量,可以加快试错过程,提高创新主体的竞争力,这往往可以加速新兴产业的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作为一个重要的新兴产业,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已经进入政策和市场共同驱动阶段,私人消费需求对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日益突出。因此,相应的新能源客车企业将在行业中发挥更大的带动作用。中国需要通过丰富创新主体,特别是以新能源乘用车企业为代表的核心创新主体,加快产业发展进程,提高产业竞争力。因此,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新能源汽车产业需丰富创新主体

一是充实纯电动乘用车企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明确提出纯电力驱动是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方向。目前,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已成为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主体的代表。未来,中国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让更多具有新创新基因的创新主体进入新能源汽车产业。比如,用智能网络化汽车技术做好互联网汽车制造企业的接入,没有传统汽车基础的新兴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的接入。

新能源汽车产业需丰富创新主体

其次,丰富燃料电池乘用车企业。2016年12月发布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系统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和产业化。目前,丰田、本田等国外汽车公司已经开始燃料电池汽车的商业化。尽管中国在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和核心部件等关键技术的研发上取得了突破,但燃料电池汽车成本高、汽车企业少、产业链不完善等问题依然突出。为了加快燃料电池汽车的产业化,一方面,我国需要加强对现有汽车企业特别是新能源乘用车企业的指导,鼓励它们加强燃料电池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另一方面,中国也需要允许更多合格的创新主体进入燃料电池乘用车领域,如燃料电池企业、燃料电池汽车研发机构和其他领域的新企业。

新能源汽车产业需丰富创新主体

最后,加强对其他创新主体和产业投资的引导。除整车企业外,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充电服务等能源供应实体和动力电池回收服务实体也在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和竞争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加强对这类创新实体的引导。同时,由于对传统燃料汽车的投资有限,该领域的投资将部分转移到新能源汽车行业。此外,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原始投资很容易导致新能源汽车投资向某些创新主体集中。政府部门应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投资引导,使投资流向智能网络化汽车企业、燃料电池汽车企业、动力电池回收企业等创新主体,实现行业内的优化配置(Aiji、净值、信息)。

新能源汽车产业需丰富创新主体

(作者是清华大学汽车系博士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高级工程师)

标题:新能源汽车产业需丰富创新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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