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582字,读完约4分钟
核心提示:国家外汇管理局2016年年度报告指出,近年来,各项证券投资改革措施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取得显著进展。合格的机构投资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开放、沪港通和基金互认为外国投资者投资国内资本市场提供了便利,资本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显著提高。
国家外汇管理局3日发布2016年度报告,指出近年来,证券投资各项改革措施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开放取得显著进展。合格的机构投资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开放、沪港通和基金互认为外国投资者投资国内资本市场提供了便利,资本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显著提高。
以下是外汇局年度报告“资本市场开放加快外国投资者进入中国便利化”栏目的全文:
近年来,证券投资的各项改革措施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取得显著进展。合格的机构投资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开放、沪港通和基金互认为外国投资者投资国内资本市场提供了便利,资本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显著提高。
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qfii和rqfii)改革,扩大国内资本市场开放。2016年2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6年第1号)出台,对qfii外汇管理制度进行改革。2016年8月,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发布了《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人民币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6]227号),对rqfii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
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qfii/rqfii额度上限和汇款期限要求,简化额度审批管理。qfii/rqfii可以根据其资产规模的一定比例自动获得投资额度(基本额度),基本额度内的额度申请不需要审批。开放式基金允许每日买入和赎回,锁定期从一年缩短至三个月。改革后,qfii和r qfii下的管理原则趋于统一,大大提高了海外机构投资中国资本市场的便利性。
截至2016年底,共有278家qfii机构获得873.09亿美元额度,177家qfii机构获得5284.75亿元人民币额度。
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使外国投资者更容易进入债券市场。为配合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开放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2016年5月发布了《关于外国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2号),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外国机构投资实行外汇登记管理,不设行政许可,不设单个机构限额或总限额。
外国机构投资者无需批准资金的汇入和汇出,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没有锁定期、汇出比例和额度限制,方便了外国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统计,截至2016年底,共有180家境外机构或产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了投资。据中国政府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统计,截至2016年底,境外机构持有的境内银行间市场债券余额为7788.49亿元。
沪港、深港股市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建立,为跨境证券投资开辟了新的局面。沪港通和深港通分别于2014年11月17日和2016年12月5日正式开通。两地股市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是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大制度创新,开辟了跨境证券投资的新模式。沪港通和深港通均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和交割,单一机构没有额度限制。
通过特定的技术和跨境结算安排,内地投资者和香港投资者可以直接买卖在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据香港联交所统计,截至2016年底,沪港通下的沪港通累计净买入金额为1326亿元,深港通下的深港通累计净买入金额为152亿元。
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机制出台,资本市场开放达到新水平。2015年7月1日,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机制(基金互认)启动,成为沪港通后两地资本市场融合的又一次制度创新,标志着境外居民和境内非居民发行的集合投资证券两个子项目突破了不可转换状态,实现了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新突破。截至2016年底,在香港发行和销售的内地资金累计净汇出额为人民币9626万元。(结束)
标题:外汇局报告:资本市场开放加速 境外投资者进入更便捷
地址:http://www.edungo.net/esxw/91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