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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媒体记者彭通讯员报道

建立在荒山上的花园式公益性公墓;居民的殡葬事务有一个特殊的人来帮助整个过程;4月30日,在巴东举行的泉州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现场会上,具有生态、文明、节俭、惠民优势的盐都河镇太阳山公墓受到与会人员的好评。

“身后事”彰显“大民生”

近年来,国家不断推进殡葬改革,积极探索生态殡葬、文明祭祀、绿色惠民的新模式,为特殊民生保障书写温馨注脚。

回应关注并确保死亡的安全

太阳山四面环山,洛溪河穿境而过,青山环抱。泉州第一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就建在这里,被当地人誉为寄托灵魂、回归自然的风水宝地。

在一片松柏中,一排排整齐的坟墓呈台阶状分布,棺木深埋并覆土后种植花草,没有留下坟墓。墓碑在石材、规格、风格上统一,采用水平石板,既节约土地,又环保。

“身后事”彰显“大民生”

太阳山农村公益性公墓距盐都河镇9公里。洛溪坝是盐都河镇最大的农村社区,也是巴东县最大的集中安置点,安置居民2000多人。镇上33个行政村的贫困户搬到了这里,村民变成了居民。老人原来居住的房子被拆除了。老人死后,没有地方埋葬他们,埋葬他们也不方便。去年,在调查洛溪坝时,国务院主要领导在了解了居民对殡葬服务的期望后,立即指示州、县有关部门解决这一基本民生问题,启动农村公益性公墓试点建设。

“身后事”彰显“大民生”

当地政府在前期选址中充分听取了群众的意见,坚持不破坏生态、不扰民、多数人接受的原则。公墓的建设也得到了当地居民的大力支持。道路已经占用了60多处山体和农田,相关居民不需要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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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墓地规划总面积约100亩。一期工程的殡葬服务站和公墓占地约30亩。建设始于2019年9月。同年12月底,建成了生态墓区(92座墓)和殡仪馆。停车场800平方米;二期工程占地约10亩,将建300座墓葬和200座火葬墓。

“身后事”彰显“大民生”

盐都河镇党委书记黄祖贵算了三笔账:单墓不超过4平方米,节约土地;没有坟墓的深埋反映了生态;公益惠民的收费制度保障了人民的生活。

据介绍,太阳山公墓由盐都河政府经营管理,安排三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管理,巴东县民政局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墓葬和殡仪馆的收费标准对公众有利。死者是盐都河镇辖区内的人(公职人员除外),坟墓是免费的;如果殡仪馆的服务时间是一个晚上,只收取水和电费;如果殡仪服务持续两晚,除水电费外,还将收取基本服务费1000元和健康费200元。同时,要坚持节俭、生态、文明管理,严禁安排生活采集人情,严禁在殡仪馆烧香烧纸,严禁使用不易降解的祭祀花圈,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投掷硬币和纸钱,严禁从事封建迷信和违法活动。公墓区内的坟墓应当进行编号和管理,坟墓应当按照死者死亡时间依次排列。禁止擅自选择坟墓位置和扩建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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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20日,来自洛溪坝易地安置点的老人袁显庆因病去世。按照老人的遗愿,他的家人将他安葬在太阳山公墓,使老人平平安安地死去,解决了他家乡马寨村的许多丧葬难题,节省了丧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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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通与倡导文明生态葬礼相结合

太阳山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为我国农村殡葬改革提供了一个样本。

殡葬改革事关每个人的事,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近年来,巴东县在弥补民生保障的特殊不足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找到了一条有序规范殡葬改革秩序的道路。巴东县民政局局长谭德俊表示,太阳山公墓的建设缓解了易地安置区居民的殡葬需求,为高速公路沿线五区和神农溪5a景区的殡葬秩序整顿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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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传统习俗的影响,土葬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很普遍。随着人地矛盾的日益加剧,持续的土葬不可避免地会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在一些地区,农村地区有大规模的葬礼,墓地越来越大,这使它成为一种奢侈的风格。乱葬、大墓、滥用礼器等丧葬混乱浪费资源,破坏景观;这不仅是农村文明建设的痛点,也是我国发展生态旅游的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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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殡葬改革不仅有助于打破传统的殡葬习惯,减轻群众的殡葬负担,而且有助于节约土地,优化环境,造福子孙后代。国家民政局局长李华辉表示,在推进殡葬改革的过程中,要疏通结合,注重治理,规范殡葬管理秩序;把握导向,加大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殡葬和生态葬,造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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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至12月,国家针对殡葬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包括大墓、大碑、捕杀猎物、不可降解的祭祀用品和三面五区。截至目前,全国已清理了三面五区323个乱葬坑,清理了189个板结墓,清理了154个扑杀游戏,清理了437个不可降解的生产经营户,清理了31个超大型墓碑生产企业,有效遏制了殡葬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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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城乡公墓建设

在泉州市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现场会上,重点介绍了巴东县盐都河镇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经验和做法,提出了生态、文明、节俭、惠民的八字目标。

“身后事”彰显“大民生”

围绕八字目标,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殡葬改革文件,对公益性方向的殡葬设施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县级应当建立公益性殡葬服务机构,包括殡仪馆、火葬设施和公墓;今年,全州所有县市都要建设公益性殡仪馆和公墓,杜绝非法建设和经营私营殡葬服务机构。同时,自收自支的殡葬服务中心将转变为全额资助的机构,回归殡葬服务的公益性,工资和费用由财政全额预算。

“身后事”彰显“大民生”

坚持规划、试点,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体系建设。从2020年起,各县市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每年至少建设三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试点项目。按照节约用地、生态、经济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墓面积、墓穴规模、墓碑规模和绿化要求,国家级机构将于10月份进行验收。其中,单个村庄修建的公墓不超过10亩,多个村庄修建的公墓不超过20亩;单人墓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不超过6平方米;躺碑面积不超过0.6平方米;墓区的绿化面积应达到80%以上。对于通过验收测试的县、市和州政府,将使用奖励而不是补充。

“身后事”彰显“大民生”

目前,泉州殡葬公益设施建设正在加快,投资1.2亿元的国家殡葬服务中心即将开工建设;巴东县农村公益性公墓试点建设已经完成并投入运行。县殡葬服务中心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将于年内开工建设;利川市公益性殡仪馆已经建成,公墓建设的搬迁和规划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咸丰县的公墓和殡仪馆已经开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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