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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记者关桂峰)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5月1日生效。为促进《条例》的实施,自5月11日起,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集中力量对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截至7月初,已立案查处5488起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
14日,记者从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北京市城市管理执法部门重点查处了交通运输企业混装混运、小区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等违法行为。截至7月初,共检查宾馆、饭店、饭店、商场、超市、住宅小区和建筑工地等136900个责任单位,查处违法行为5488起。
根据对已立案查处的单位违法行为的分析,餐馆、宾馆、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违法行为包括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有标签的收集容器、未将收集运输单位混装运输、未按规定设置餐厨垃圾收集贮存设施、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日常管理制度。根据对已立案查处的个别违法行为的分析,主要违法行为包括未将生活垃圾装入有相应标志的收集容器、随意倾倒、抛掷、堆放生活垃圾以及违章倾倒建筑垃圾。
据北京城管执法局介绍,通州区城管执法局5月20日上午发现,北京永新梅捷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在运送通州区新华西街万达停车场永辉超市产生的生活垃圾时,将餐厨垃圾与其他垃圾混在一起。经调查,该公司被通州区城管执法局给予行政处罚。6月12日晚,石景山区城管执法局在石景山区路古路68号京西珠宝城停车场发现餐厨垃圾等垃圾混装在垃圾车内运输的违法行为。经调查,垃圾车所属的北京景程何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被石景山区城管执法局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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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两个月立案5488起!北京查处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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