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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于今年4月22日宣判一审,4月28日药家鑫签署上诉书。 昨天,记者从该案被害人代理人张显处获悉,药家鑫案二审立案,药家鑫有4点上诉理由。
张显在接受采访时介绍说,受害者家属还没有收到起诉书。 他在法院找到起诉书,看了上诉文。
起诉书称,药家鑫的上诉理由具体如下:
第一,原判决认为“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犯罪极为严重”,定性不当。 原因是“事件发生在车辆少,行人少的郊外的路上。 路灯很暗,光线不如白天好,药家鑫高度近似眼神不好。 杀死张妙身体部位比较混乱,药本人也不知道杀了多少刀,致命的只有一刀,是热情和瞬间犯罪。 原因是平时的抑郁和压力”。 第二,西安中院承认药家鑫自首的情节,但没有通过自首减轻处罚。 第三,药家鑫是初犯、偶像犯,父母又积极赔偿。 第四,从国家目前对死刑的慎重态度来看,认为中院量刑过重。
这个案件已经在5月5日立案了。 张显表示,受害者方面不同意自首的情节。 (据京华时报报道)
标题:“药家鑫案二审立案 四点上诉理由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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