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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昌6月8日电(记者吴忠浩)记者从江西省政府获悉,江西省近日发布了《关于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旨在探索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到2020年,森林、湿地、水流和耕地四个重点领域的生态保护补偿将全部到位。
根据《意见》,到2018年,江西将在森林、湿地、水流和耕地四个领域推进生态保护补偿试点示范,初步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法规、标准和制度保障体系框架。
在森林方面,江西将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和天然商品林保护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可持续森林管理系统,禁止对天然林进行商业采伐。
在湿地方面,江西将建立和完善湿地(水库)生态系统保护、恢复和补偿制度。探索建立湿地生态系统损害评估方法和损害赔偿标准,探索以各类水库(人工湿地)退出人工养殖为主要内容的湿地(水库)赔偿模式。
江西提出将坚持“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根据《意见》,江西将把生态保护补偿纳入各级政府预算,确保补偿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同时,积极争取中央政府和中央预算的投资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增加生态保护补偿。通过财政补贴、产业转移、人员培训、联合建设园区等方式,鼓励受益区和生态保护区、流域上下游建立横向补偿关系。
[我想纠正错误]主编:卢伟
标题:江西:各类水库退出人工养殖 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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