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06字,读完约2分钟
权力和责任的清单应该得到很好的确立和管理。从6月起,荆州市将对市级行政权责清单中的权力行使主体实行“双重评估”制度,即内部进行督察评估,外部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日前,荆州市政府发布了《荆州市权力与责任清单运行监督评估方案》,确保权力与责任清单生效。
内部考核由市考试改革办公室牵头,对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行政检查事项、行政征收事项、行政确认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等制度建设是否按权责清单要求落实到位进行检查。
外部评估由市考试改革办公室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通过访问企业、实地访问、专题讨论会、问卷调查、在线调查、电话和短信等方式,对权力和责任清单中涉及的行政对应方,包括相关企业、社会组织和居民个人进行评估。评价内容包括:行政相对人对部门“分配诉讼”改革的总体评价;行政相对人对部门具体改革措施的评价;行政相对人对部门“分配诉讼”改革的建议。
据报道,今年的督察员考核目标是包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内的8个单位,并将逐年增加,在5年内实现督察员考核的全覆盖。督学评估结果由市政府督学办公室向社会公布。通报后1个月内,被检查评估单位将通报中的问题向市政府督查室和市考评改革办公室进行反馈和整改。根据《湖北省行政权力目录管理办法》和《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市监察局将对督察员考核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问责。(记者罗旭文,通讯员刘洁,公瑾)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雷丽娜
标题:荆州建立权责清单“双评估”制度
地址:http://www.edungo.net/esxw/9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