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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5月4日

永安银行5月4日在官方网站上发表声明,表示该公司根据2017年4月批准通过的《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证券监管部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目前正按照法律法规推进发行上市工作。

永安行:诉讼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举报信件内容严重失实

关于自然人顾某诉我公司侵犯专利号为201010602045.8的自行车租赁运营系统及其方法的专利纠纷,我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的相关章节中充分披露,包括是否存在侵权行为的分析、诉讼所涉及的业务对公司整体运营收入的贡献和影响、相关中介机构的验证意见以及彻底消除不利影响的措施。

永安行:诉讼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举报信件内容严重失实

本公司确认诉讼涉及的专利在技术方案、功能方法等方面与本公司的相关业务不同。,并且不存在涉及专利侵权的诉讼。同时,鉴于诉讼涉及的专利对应业务对公司整体经营收入的贡献极低,2016年仅占不到1%,因此诉讼涉及的业务对公司经营活动没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永安行:诉讼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举报信件内容严重失实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永安兴侵权案的原告称,中国证监会发行部要求暂停永安兴的首次公开发行,其中引用了自然人顾致中央纪委的信函原件。本公司已仔细阅读该信,信中大量信息严重失实,夸大事实,曲解相关法律法规,故意误导公众。

永安行:诉讼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举报信件内容严重失实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IPO)和上市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实、完整地陈述和披露了相关事项。欢迎所有个人和机构以现实的方式向监管机构反馈任何问题。但是,对于任何捏造事实和诽谤的行为,我们将依法通过法律途径坚决保护合法权益。

永安行:诉讼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举报信件内容严重失实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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