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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牛福莲
目前,网络文学的抄袭现象屡见不鲜,这甚至导致了被称为“小说生成器”的自动写作软件在业界的流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协会副主席、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对策。
王兴东表示,未经作品所有人授权,相关软件开发商和销售商涉嫌侵犯他人作品的复制权、发布权和传播权。网络作者使用剽窃软件拼凑作品,涉嫌侵犯他人通过网络复制、传播、传播信息、编辑和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一旦这些作品被用于改编、制作和发行影视剧,影视作品的制作人和发行人也将面临相关的法律责任。
他建议:第一,版权局应及时实施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侵权产品、没收安装和储存侵权产品的设备、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产品的材料、工具和设备等)。)有关侵权行为和损害公共利益的,依照《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处理。
第二,公安部和版权局应注重合作,加大打击力度。版权局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协助公安部立案查处侵犯著作权犯罪,并追查到底。
第三,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等部门要建立文化产业信用体系,明确惩戒措施,建立相关人员劣迹“黑名单”制度,为行业和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第四,网络监管部门要责成涉嫌销售“抄袭软件”的文学网站和电子商务平台加强自查、自查和自纠,从根本上杜绝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标题:加强对文学原创著作权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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