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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时代到来后,票据业务日益电子化,使得票据业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日益突出。”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对记者说,现行票据法越来越不适用,需要重新修订。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昆明市中心支行行长杨小平也认为,融资融券的法律地位在现行票据法中尚未确立,票据流通性原则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一些票据在实践中仍存在立法空怀特等不足之处。
“从发展趋势来看,适度放开票据融资功能具有广泛的现实需求,也有利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繁荣票据市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杨小平说。
目前,电子票据已经广泛应用于票据实践中。但是,现行票据法是以纸质票据为基础的,没有将电子票据相关的权利义务纳入法律调整范围,也没有明确数字签名认证的非纸质电子票据的法律效力,成为制约电子票据发展的最大法律障碍。因此,王、、等代表认为,应及时修订票据法,以促进票据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以现代支付系统新技术为基础修订票据法,将更好地适应票据业务发展的新的电子化形势。”王说,吸收国际票据法的实践经验,修改票据法,将更好地体现中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重要成员和经济贸易大国的地位,有利于促进国际经贸交流。
那么,如何修改票据法才能充分发挥票据的功能,促进票据市场和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呢?
王景武认为,票据法的修订应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充分考虑未来发展,并留出空进行商业创新。
杨小平的建议是:第一,坚持票据流通的基本原则,确立融资融券的法律地位。其次,增加了对票据污损、票据买卖、空白票及其救济等行为的规制。第三,确立电子票据、票据图像和支付密码的法律地位,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的创新和发展。
为了打破票据业务发展的瓶颈,王建议将《票据法》的立法宗旨修改为:“为了规范票据行为,保护票据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票据流通,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标题:全国人大代表王景武、杨小平建议:坚持市场化方向 加快修订票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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