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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完善海上风电管理体系,规范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秩序,促进海上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海洋局制定了《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并于1月4日发布。
为进一步完善海上风电管理体系,规范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秩序,促进海上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海洋局制定了《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并于4日公布。
根据这些措施,海上风电场应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兼顾发展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原则上应布置在离海岸不小于10公里、滩涂宽度超过10公里、海域水深不小于10米的海域。不得在各种海洋自然保护区、特殊海洋保护区、自然和历史遗迹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河口、海湾、沿海湿地、鸟类迁徙通道和栖息地等重要、敏感和脆弱的生态区域以及指定的生态红线区域规划和布置海上风电场。
根据该方法,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包括海上风电开发规划、项目审批、海岛使用、环境保护、建设和运营中的行政组织管理和技术质量管理。(结束)
标题:我国规范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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