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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20日,中共广东省佛山市委颁布了《关于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激励干部奋发有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出台了12项一揽子措施,鼓励干部“挽起袖子,努力工作”,建设一支忠诚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半年来,当地干部群众纷纷称赞“及时雨”和“非常有力”。
就业导向
重用忠诚廉洁的好干部,辩证地对待干部的决策失误和不当行为
“全市援藏援川干部和其他对口扶贫干部,为大家牺牲个人利益,充分体现了政治责任和大局观念。回国后,几乎所有人都得到了重用,还有7名司级干部被任命为“最高领导”佛山市委干部处处长张志彬告诉记者。
佛山坚持干部标准,在中心工作、重大工程和重点改革领域培养和选拔干部,为承担责任的干部提供“舞台”。佛山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在乡镇街道。在最近的区级换届中,19名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被一次性提拔和重用,占了这次任命干部总数的一半以上。
佛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局局长梅鹤庆在谈及“亮出才华”的“几个意见”时,如获至宝:“我们从一开始就明确提出了“加强艰苦创业的就业导向”,并制定了三项具体原则——以忠诚、廉洁为标准选人用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
如果你想从事一项职业,尤其是你的前任从未从事过的职业,你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风险。根据《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实施“三师”治理的意见》,佛山坚持干部决策失误和履职失范的历史辩证观,宽容干部工作失误,特别是改革创新失误,对敢于承担责任的人明确责任,对敢于承担责任的人负责。据禅城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办公室副主任何珏介绍,自2017年以来,该区共受理并确定了15件容错申请,为101名党员干部澄清了问题。
对于受处分后学习好、工作积极、品德好、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将适时重新任命。
南海区率先建立干部履职容错机制,去年广东省纪委暗访,揭露桂城街道马洪村非法填埋和严重破坏部分农地的行为,街道党委成员谭某作为分管领导,因失职受到行政警告,情绪一下子跌入谷底。南海区监察委员得知后,立即指示街道及时成立以党委书记为首的教育评估工作组,并建立了“一对一帮扶”的教育帮扶名单和工作台帐,重新点燃了谭的工作热情。此后,他积极努力解决城市管理问题,在民主评议中获得参评干部100%的优秀评价。
激励导向
从优化绩效考核机制方面鼓励干部积极行动,努力工作
"来推荐你心目中诚实的人吧!"从今年3月开始,这样的标语在佛山政府办公室、公交车和户外广告屏幕上随处可见。为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挖掘和宣传清洁佛山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佛山市纪委监督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联合发起首届“佛山年度清洁人”宣传活动,最终确定10人发言。
佛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邱表示:“只有将积极激励和消极惩罚结合起来,才能更有效地激励干部承担责任,取得进步。”我们如何发挥激励作用?《若干意见》中有“量体裁衣”四项规定。
优化绩效考核机制。佛山市绩效办公室监督处副处长李静表示:“在部门内部实行差别化绩效奖励分配办法,体现工作职责、个人绩效和绩效奖励之间的对应关系,鼓励干部多管齐下,多管齐下。”“主要是要建立和绩效奖金挂钩的调整机制,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到基层的激励水平。”各区也可以根据实际调研情况细化否决指标和绩效考核规则,如果有一票否决,当年的绩效考核等级将调整到最低级别。
完善及时奖励制度。对在应对突发事件和承担特殊重要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公务员,应当及时给予奖励或者记功奖励。
此外,我们还在试点基础上探索建立清洁保证金制度。通过对不同岗位风险水平的研究,设定了不同的存款权重,并根据个人存款额对单位进行了适当的配给。廉正保证金与个人廉正表现、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挂钩,诚实履行职责的公职人员可以及时提取;违反纪律和法律的,视情节轻重按比例予以处罚或追回。
为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佛山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单位(部门)和公职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及时对排名靠前的集体和个人进行汇报和表扬。佛山市公安局“打击街头犯罪专业队”奔赴前线,使街头“两抢”现象基本消失,队长荣获“全国超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对于这些在普通岗位上做出非凡成绩的干部,市委打破了“隐性台阶”,大胆地用它们来提拔他们为市公安局支队政委。
学科定位
加大对官员的治理力度,同时注意抓早抓小,关心爱护干部
“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这也给我的工作敲响了警钟。今后,我将继续改进工作方法,注重在与客户接触的过程中防范诚信风险。”近日,顺德区龙江镇某办公室党组成员陈(化名)急于收到镇纪委的反馈信,终于卸下了沉重的“包袱”。
今年5月,陈因在工作中频繁接触企业和中介机构,被投诉为中介机构承办宴请、承包业务等问题。顺德区派纪委调查组到龙江镇进行了调查,对举报的问题进行了澄清。
“假报告或假报告会增加干部的思想负担,影响他们的积极性和工作积极性。及时查清问题,干部也是清白的,群众也是了解的。”佛山市纪委信访办副纪检监察杨树坤解释说。为此,《若干意见》除了及时澄清是非,依法严惩诬告陷害之外,还明确了强化责任激励的纪律导向的三项具体措施。
保护公职人员积极为企业服务的积极性。鼓励公职人员公开、真诚地与企业及其负责人接触和沟通,特别是当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他们应积极行动,为企业服务,支持企业发展。公职人员应经常深入企业进行研究和指导,经批准后可应邀参加企业的各种活动。
及早抓,爱护干部。强化“严格管理就是爱”的理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把握和运用好监督纪律的“四个形式”,发现、提醒、教育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倾向性问题。
加紧努力治理失败的官员。“针对能力不足导致的‘做不到’、动力不足导致的‘不想做’、责任不足导致的‘做不到’,加强对党委的检查、政府的监督和暗访,对不负责或不作为的情况及时进行教育提醒和督促整改。对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任务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佛山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徐睿强调。
最近,根据新修订的《监督法》的精神,禅城区纪委监督委员会将所有行使公共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员工、临时工和合同工,以及从事管理工作的村党委书记、村主任和村组组长纳入了整改范围,并列出了29起“官员不作为”和5起部门间协调不力的案件,并实施了精确整改,以进一步强化激励和责任。
《人民日报》(2018年7月5日,第11版)
标题:严管加厚爱 干部在状态(干部状态新观察?激励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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