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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7月28日电(记者牛鹤)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证监办[2020]0420 19002137号)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显示,普通医药连锁(上海)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共被罚款3665.4元。
根据处罚决定,老白星药业连锁(上海)有限公司将姚圣堂(湖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制首乌”(批号180201)出售给上海老白星药业,该药品经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初检和复检均不合格。
老白星医药连锁(上海)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局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药品,罚款2145.6元,没收违法所得1519.8元。
资料来源: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老白星医药连锁(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注册资金300万元,是老白星(上海)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刘道新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王丰是公司的总经理。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普通连锁药店(上海)有限公司第一次受到处罚。
天空调查显示,该企业自2015年以来已被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局处罚6次。其中,2018年10月9日,未经审查发布广告,被罚款146.66元;2019年7月29日,他因生产、操作说明和标签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械被罚款2万元。
2019年8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JXZZ (2019)第042019001591号)显示,普通连锁药店(上海)有限公司因涉嫌销售标签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械而受到处罚。
标题:老百姓大药房连锁(上海)公司“销售劣药”被罚 曾多次违规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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