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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记者杨国钧)为促进网上贷款业务平稳健康发展,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商业银行网上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李艳霞
1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商业银行网上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制定这些措施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商业银行网上贷款业务发展迅速,各类商业银行开展网上贷款业务的方式和程度各不相同。与传统的线下贷款模式相比,网络贷款在提高贷款效率、创新风险评估方法、扩大金融客户覆盖面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网上贷款业务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潜在风险,如风险管理不审慎、金融消费者保护不到位、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等。
目前的相关管理措施并没有完全覆盖上述问题,商业银行网上客户贷款的在线认证实际上突破了面对面和实地调查的规定。因此,有必要尽快弥补系统的不足,促进网上贷款业务的规范发展。
问:有哪些具体措施来防范和控制网络贷款风险?
答:网上贷款业务具有高度依赖大数据风险建模、全过程自动化在线操作、贷款审批快捷的特点,容易出现授信额度过大、多头联合负债、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网上贷款业务的风险,措施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小额短期互联网贷款原则,设定个人消费信贷额度,防范居民个人杠杆率快速上升风险。
二是加强统一授信管理,防止过度授信。商业银行应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并通过风险监控和预警模型对其进行监控和评估。
三是加强贷款支付和资金使用管理。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应采用委托支付方式,并完善委托支付限额管理。贷款资金的用途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投资房地产、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用于投资固定资产和股权。
问:《办法》对商业银行管理合作机构有什么要求?
答:目前,商业银行通过多种方式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网上贷款业务。有效规范的合作有利于优势互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效率,但一些银行对合作机构管理粗放,导致银行声誉风险。
为防止合作机构的风险向银行扩散,该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合作机构从进入到退出的全过程、系统的管理机制,以提高其精细化管理能力。这些措施要求商业银行按照适度分散的原则选择合作机构,避免过度依赖合作机构;同时,要求银行将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的贷款总额纳入限额管理,对单笔贷款投资比例实行区间管理。
问:该方法如何反映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
答:网上贷款作为传统线下贷款的重要补充,可以服务于传统金融渠道难以触及的客户,其普惠性金融特征更加突出。因此,本办法不要求行政许可,商业银行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网上贷款业务。
灵活处理用于生产经营的个人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额度和条件,有助于保证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渠道融资的连续性,提高小微企业及其所有者的授信比例。
问:该措施是否限制了地方商业银行的跨区域会展业?
答:考虑到不同银行在网上贷款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能力上存在较大差异,目前《办法》没有为本地法人银行开展跨区域网上贷款业务设定统一的量化指标。但是,本地公司银行应谨慎开展此类业务,并利用自身的风险控制能力,确保有效识别和监控跨区域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发展。同时,监管机构有权根据商业银行跨区域业务的规模和风险水平,提出进一步的审慎监管要求。
问:如何设定措施的过渡期?
答:为确保现有网上贷款业务的连续性,尽可能保护客户权益,本办法按照“以旧换新”的原则,设定了两年过渡期。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新办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过渡期内,不符合《办法》规定的企业应在控制总体规模的基础上,逐步有序地减轻压力。
标题: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平稳健康发展——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商业银行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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