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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自然资源部网站7月15日报道,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了《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非法批地的通知》,并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地认真组织学习,深刻吸取教训,相互借鉴,切实提高依法治地意识,维护良好的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4月和8月,自然资源部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联合查处了南充市政府违法批地案。此案是自然资源部成立后直接查处的第一起地方政府非法批地案件。
据悉,本案涉及的土地位于嘉陵江南充段(长江上游左岸第一支流)的七个坝区,包括下中坝、清泉坝、桑树坝、雷祖庙、牛都坝、河西坝和杜菁坝。
2009年至2017年,南充市政府为规避征地拆迁审批,降低土地使用成本,组织实施了违法批地行为:一是违规确认权利,规避征地拆迁审批。上述七个区共确认农用地16187.63亩(含耕地15031.19亩),其中河堤用地22268.07亩,集体土地22268.07亩为国有。二是非法批准征地。集体土地7748.24亩(含耕地6007.83亩),通过批准少征土地、申请其他地块征地批准文件、混合增减挂钩项目批准文件、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等方式非法批准征用。第三,非法批准土地使用。通过土地供应和会议纪要,擅自使用土地3339.09亩(含耕地2785.52亩)。
2019年8月,自然资源部作出处理决定,发现南充市政府无权批准征用和使用土地。确认违规和确认权利的文件无效,要求未被征用的土地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确认非法批准文件无效,并要求将尚未实际开发建设的土地退回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实际开发建设的土地,应当依法移交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处理。
根据《违反土地管理条例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自然资源部将相关责任人员移交主管单位处理。四川省纪委监察委员会依法对涉案的8名省级干部和35名非省级干部进行了问责。与此同时,四川省政府已经部署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对非法和确认的洪泛区及相关问题的清理和整改工作。
自然资源部要求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自觉提高政治地位,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市发展边界三条控制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维护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良好秩序。各地要以此为鉴,全面检查本地区是否存在非法维权及相关违法问题,清理整个链条,完善问题台账,研究分类处理意见,切实解决相关历史问题,严格规范自然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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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南充市政府违法批地案被通报,43名干部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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