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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记者刘倩文通讯员李鹏)为了切实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促进“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欠薪问题风气的形成,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城建局等单位, 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武汉创建“无工资城市”的实施意见》,最近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下发全市实施。
《意见》集中论述了处理拖欠工资的12项措施,可概括为“四个严格执行”和“八个切实加强”。针对多年来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资的突出问题,强调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中规定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程资金和人工费专户管理、工资专户管理、总承包商支付工资、维权信息公开等从源头上控制拖欠工资的基本制度。《意见》围绕完善欠薪管理长效机制,着力常态化和长效化,提出了加强行业监管、强化检查和调查、强化信用管理等多项措施,如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将恶意欠薪的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通过公共信用平台实施联合处罚,使其“一地违法,处处制约”,从而增加了欠薪主体失信的违法成本。《意见》要求各区从创建无拖欠工资的街道和公园开始,从点到面创建无拖欠工资的城区,然后创建无拖欠工资的城市。建立“无拖欠工资城区”将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从而促进各项工作目标的落实。
自《意见》发布以来,全市不断推出在建建设项目,对陈谦案例进行了有力的监督和监督。截至目前,全市共调查了住房建设、市政供水、交通运输等1239个在建项目。农民工实名管理、工资专户、总承包单位工资支付制度实施覆盖率继续提高,一批拖欠案件得到妥善解决。下一步,各区还将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出台创建“无拖欠工资城区”的实施方案,将引领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编辑:zb
标题:武汉市开展“无欠薪城区”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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