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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宣布停止20种商品的减免税。20种商品包括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录像机、音响设备、/0/调节器、冰箱和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和外围设备、电话、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字机和文字处理器、家具、灯具等。

标题:三部门:关于不再执行20种商品停止减免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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