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晚报(全媒体记者胡俊杰)近日,网上传出一条沉重的消息:4月15日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后,电动自行车车主必须到驾校考驾照!这是真的吗?国家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昨天告诉恩施晚报记者:这种说骑电动车必须考驾照的说法是假的,是谣言!
几天前,公众的合法呼声是“解决了!从4月15日起,你必须有驾驶执照才能骑电动车,考试费是335元。据了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标准化总局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经发布,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过渡期将在2019年4月14日前。自2019年4月15日起,所有非法电动汽车将被禁止上路,招标的电动汽车将被视为电动摩托车。车主们必须去驾校参加驾照考试并拿到牌照。如果你没有做到以上几点,如果你在路上被发现骑电动车,你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巧合的是,记者也在另一个公共账户上看到了类似的消息,并说他因违规被罚款2000元!
经核实,记者发现《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并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然而,没有关于电动汽车驾驶测试的规定。在新的国家标准中,电动自行车的最大速度、车辆质量、发动机功率和踏板骑行功能主要是强制性的。例如,电动驾驶时,最大设计速度不超过25公里/小时,电动辅助驾驶时,速度超过25公里/小时,电机不提供动力输出;整车质量小于等于55公斤等。
根据新规定,从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是新标准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国家鼓励企业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和销售,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技术规范的产品。在2018年1月16日举行的电动汽车国家新标准发布会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李江平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称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性能接近摩托车,本质上是机动车。如果司机在路上开车,他们会带来潜在的法律责任风险。例如,酒后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可能与酒后驾驶机动车承担同样的法律责任。
恩施晚报记者从国家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机动车有明确的定义:非机动车是指由人力或畜力驱动的车辆,以及由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大速度、空汽车质量和整体尺寸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机动轮椅车、残疾人电动自行车等车辆。也就是说,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在现行法律规定中,对交通方式、乘客、载重、驾驶员年龄等都有明确的规定。非机动车,但没有许可证要求。因此,你骑电动车时必须带驾照的说法是错误的,也是谣言!
标题:骑电动车要考驾照?收费335元?恩施州交警部门回应来了:是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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