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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重要的惠民工程,是教育援助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9年7月23日,湖北省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场受理业务全面开始,受理时间为7月23日至9月6日。
为了贯彻落实应贷款的精确资助要求,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全省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已经加快了学生贷款的各项准备。 为了便于许多困难家庭的学生全面理解相关政策和处理过程,特别是解读相关政策。 要查询具体副本,请登录sls.cdb。
政策问答
2019年生源地信用补助金的贷款范围有那些变化吗?
答:根据《国家补助金操作规程( 2019版)》(以下称“规程”),2019年的申贷学生范围包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包括民办大学和独立学院) 取得真相、合法、比较有效合格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包括预科生)或大学正在读的本专业学生、研究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与往年相比,一是学校范围扩大,学校增加科学研究院、党校、行政学院和会计学院。 二是学生范围扩大,学生除了全日制本专科生外,还增加预科生。 三是确定了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补助金。
2019年共同借款人的条件有那些变化吗?
答:根据《规章》,2019年共同借款人的条件是,共同借款人大致是借款学生的父母(没有年龄限制)。 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的,其年龄大致在25岁以上,60岁以下。 持续贷款的情况下,如果不更换共同借款人,就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019年确定共同借款人是借款学生父母的,不受年龄限制,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的,如果第一次借款时满足年龄要求,以后不更换共同借款人,不受年龄限制。 即,在接受继续贷款时,除非借款学生提出更换共同借款人,否则没有必要考虑共同借款人的年龄。
2019年生源地信用补助金事前申请政策有那些变化吗?
答:根据《规章》,2019年生源地信用补助金事前申请政策必须为普通高校和中等学校开展事前申请业务。 事前申请的对象是学生本人及其家人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包括高中阶段(包括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学校,以下相同)的任一学年得到国家补助金资助的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 建段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困难养护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孩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人孩子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对于高中阶段没有提前申请但由于自然灾害、家庭变化或确实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补助金的学生,县级资助中心在正式受理之前,按照财教(〔2008〕196号文件的规定对学生及其家庭经济
在2019年的事前申请中,一是事前申请学校的范围扩大。 从原来的高中扩大到高中阶段(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学校)。 二是确定了展望范围。 要求瞄准所有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 三是提前申请时间的延长。 从2019年开始,事前申请业务到补助金受理结束为止,对于高中阶段没有事前申请的学生,在突发状况(受害、严重状况等)下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事前申请,直到正式受理为止。
2019年生源地信用补助金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有什么变化?
答:根据《规章》,2019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难资格认定政策是“教育部关于取消说明几个事项的通知”(教育法函(〔2019〕12号)的规定,大学学生申请资助时,家庭所在。 事先申请的第一批信用学生不需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的资格认定,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直接拿着相关申请资料去有入学前户口的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信用手续。 继续贷款学生不需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拿着相关申请资料去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继续贷款手续。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2019年生源地信用补助金取消了申请资助时家庭所在地乡、镇或町民政部门需要说明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的环节。 借款学生贷款包括高中阶段通过事前申请学生首贷、高中阶段未通过事前申请学生首贷、高中在校生首贷、高中在校生继续贷款4种情况,其中高中阶段未通过事前申请的首贷学生和高中首贷在校生在网上
2019年生源地信用补助金申贷材料发生了什么变化?
答:根据《规章》,2019年贷款资料为借款学生最初贷款资料2+3,即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各一份,合格通知书(或学生证)、《申请表》和户口本原件各一份(参加事前申请, 借款学生的继续贷款资料为1+1,即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一部分,《申请表》原件一部分。
我省已经实现了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大幅简化,所有申请贷款资料无需复印,带原件现场处理即可。
标题:湖北:国家开发银行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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