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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队后,以零乐队的名义推进,擅自表演《零分》老歌,原主唱周晓鸥(微博)被零乐队4名队友投诉530万元。
根据记者的调查,“乐队”现在在中国不是法律的概念,“谁能代表乐队”不能用法律来定义,只能通过乐队成员的内部协议来约定。 对于表演者来说,由于鉴别能力不足,只能通过协商进行自我保护。 “如果你敢在协议上签字的话,我认为你是”。
今天上午,河北邯郸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律专家认为,这一事件在国内尚属首例,具有较大的判例效应,左右着众多国内乐队的优势和粉丝的优势。
上午开庭
原告律师:乐队是“合作组织”
上午9点20分,审判开始。
此前曾一度召开法庭,法院得知零乐队有5名成员,但贝斯手王笑冬得知“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后,认为自己是“必要的诉讼参与者”,宣布追加为原告,“通知王笑冬后,仍继续审理。”
今天上午,零时乐队的五名成员没有来法庭参加诉讼。 王笑冬本人没有来,也没有派遣代理人,法院宣布缺席审理。 其他原告和被告都由律师出庭。
周晓鸥的律师说:“法律没有定义‘乐队’这个概念,零乐队由5个自然人组成。 因为这个“民事主体不清楚”。 相关作品都享有。 不是零乐队这个没有法律定义的组织享有的,周晓鸥唱自己的作品是完全合法的。 ”。
大毛等律师王贵强在法庭上表示:“零点乐队应该进行个人合作。 根据最高法司法解释,当事人之间没有合作合同,也未经工商部门批准登记,但有合作其他条件,有口头合作合同的,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作关系。 ”。
王贵强认为,在零乐队这个“合作组织”的版权受到侵犯的情况下,合作组织其他合伙人站出来保护“合作单位”的权利,是依法的。
周晓鸥的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周晓鸥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进行《回心转意》等4首著作权登记的资料。 王贵强对此大声表示:“音著协没有认证音乐作品著作权归属的职权,周晓鸥背着别人注册是无效的。”
记者发布消息的时候,审判还在继续。
庭前采访
被告:共同参与创作
有权离开队伍唱歌
关于随便唱《零点歌》,周晓鸥经纪人杜远(微博)据原告介绍,周晓鸥在邯郸唱的《爱不爱我》等几首歌,确实是他离开零点乐队之前集体创作的作品。 但是,周晓鸥参与创作,是版权所有者之一,无论他是否还在乐队,都有权终身采用这些作品。
在谈到“零乐队促销”时,杜远表示,周晓鸥离开乐队后,没有以“零乐队”的名义进行过促销,与主办方的合同有确定约定。 周晓鸥此前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也表示,推广是主办方“夜宴”夜总会做的,他无法控制。
原告:法律规定维权不能遇到难题
零点乐队的吉他手大毛说“零点”的歌是集体创作的。 因为这个个人不能随便用于商业演出。
“这次起诉,为什么原告不是‘零乐队’,而是音乐人个人? ”面对记者的提问,大毛说这是律师的建议。
“乐队是音乐圈的名词,不是法律用语。 与企业不同,企业是独立法人。 因为这些成员只能各自起诉。 ”。
记者对此表示:“乐队不是法律的概念,那么为什么你们是真正的零乐队,周晓鸥不能代表零乐队呢? ”。
这个问题让这个有名的吉他手沉默了半天。 “这是空白点,可能困扰着我们的维权”。
“国内的音乐家以乐队形式登场的约占四分之一,摇滚乐以‘○○乐队’为首要形式。 早期的黑豹,窦唯是主唱。 如果窦唯也说哪首歌是自己写的,自己也带队演《黑豹》,真正的黑豹能干什么? ”。
业内说
版权演出权归属
协商后约定
“信乐团(微博)”和beyond鼓手叶世荣(微博)的经纪人乐乐表示,从法律上看,目前中国确实没有这方面的相应规定。
据音乐称,乐队从成名到成名有一个过程。 一开始大家为了音乐一起走,但红了之后,各种问题暴露出来了。 法律上空有对白的,在版权、演出权等问题上的保护手段主要依靠协商。
据乐讯,据他介绍,黑豹主唱窦唯离队时,与其他队员签署协议,窦唯随后停止以黑豹乐队(微博)的名义演唱,其个人也承诺不能在公开场合演唱黑豹歌曲。
资深表演者李明华表示,到底谁能代表乐队,目前没有适当的法规,或者可以帮助鉴别表演者。
“我们也不能单纯从人数来评价。 不,大毛方面有4人,周晓鸥方面有1人,我想大毛他们可以代表零乐队。 另一种情况更复杂。 比如,beyond,解散后,大家各自单飞,各自一人,谁说能代表? ”。 李明华说。
李明华表示:“老实说,我不知道谁能代表乐队。” 因此,表演者的自我保护手段也将签订合同。 “如果合同上写清楚,我们代表beyond乐队合作。 如果合同上注明“出演○○乐队”,我承认对我们来说是法律有效的合同。 ”。 他说
专家的辩解
周晓鸥是否是侵权专家意见不一
周晓鸥单飞,在能否唱零点老歌的问题上,知识产权专家的意见也存在分歧。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刘祯(微博)认为:“如果这些歌曲是《零点》的集体创作,周晓鸥未经其他成员授权进行演出,将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但是,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认为,集体创作的作品,成员共同享有著作权。 即使不能达成一致,别人也阻止不了周晓鸥的公演,但是周晓鸥应该将所得利益合理分配给别人。
呼吁部门立法规定乐队的权益
关于“谁代表乐队”,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明等法律专家认可了音乐圈的“协定约定”方法。
据刘瑛介绍,乐队成员可以向注册商标申请“零乐队”。 申请成功后,周晓鸥再次作为“零乐队”歌唱将侵犯商标权。
处理了大量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楠认为,最好的处理方法是由有关部门立法,规定乐队的权益。
法律专家们表示,零乐队和离队队员之间的纠纷在国内尚属首次出现,具有较大的判例效应,左右着许多国内乐队的优势和粉丝的优势。
“我相信法院会慎重判决。 否则粉丝们会花钱看公演,但不知道是不是舞台上的“正差儿”。 多么担心的事啊。 ”。 陈楠说。
除此之外,赵占领表示,乐队可以仿照国外大型乐队,设立企业运营,约定著作权属于企业。 因为企业是法律的概念,所以可以处理著作权问题。
记者日前采访了韩庚回国前所在的韩国sm娱乐企业。 据该企业相关人士介绍,在韩国,乐队成员经常离队,但没有纷争,也没有这样的诉讼。
“如果有的话,企业也会找到艺人进行协商”这个人最后强调“在韩国,艺人很重视知识产权”。
文/实习记者王晓飞
记者付中闪新红
事件的再生
2008年2月26日,周晓鸥宣布退出乐队。 去年8月13日,河北邯郸街头张贴了“零点乐队邯郸超歌友会”的海报。 当晚演出在邯郸“夜宴”夜总会举行。 出现在《零点》的是周晓鸥和他身后不知名的伴奏乐器,周晓鸥唱了《爱不爱我》等7首《零点》老歌。 被前队友起诉要求530万。
315
开庭
高举法律之剑,维护经济维权。
“315”的日子渐渐远去,“开庭315”栏目一如既往地关注国内外知名公司,关注社会民生,关注各类经济维权事件,特别是顾客维权事件。
标题:“周晓鸥被零点乐队成员索赔5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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