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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诉方舟子事件追踪报道

昨天上午,韩寒代理律师陶鑫良发微博证实了改变法院,增加被告刘明泽的理由。 原话是:“经汉寒同意,将刘先生列为第二被告是律师争取著作权案件管辖权的考虑,在网上检索,经市公安局人口核实后,只删除刘先生的诉求,不追究任何责任。 对此,韩寒初没有详细调查,在起草当晚了解后,他是不愿意牵连转载和评论的普通网民,因此决定撤回案件并向金山法院集中起诉。 第二天律师向比勒陀利亚法院申请解约。 ”。

“上海普陀区法院批准韩寒撤诉请求”

下午2时许,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微博也发表声明,韩寒于2月10日向律师向普陀区法院提交了韩寒诉方是民(笔名:方舟子)、刘明泽名誉权纠纷和侵害作品署名权纠纷2份解约申请书。 经审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于年2月13日裁定准予撤回汉寒起诉。 (陈谋)

标题:“上海普陀区法院批准韩寒撤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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