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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眉山市工商部门查处了一起以销售黑蒜产品为名的传销案件。事发时,嫌疑人已在眉山发展了670多个成员,涉及金额超过700万元。
2016年10月,眉山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以销售山东某公司黑蒜产品为名进行线下开发并集资。接到报告后,眉山工商局迅速成立了专门小组进行调查。
经调查,彭等人以销售山东某集团开发的黑蒜产品为由,在梅山、乐山、资阳、昆明等地进行讲座,宣传黑蒜产品的效益,并通过高薪吸引了一大批人参与线下开发。大多数会员在支付会员费后并没有收到相同数量的黑大蒜产品,只是为了获得高工资奖励,他们收到的所有奖励都来自线下会员支付的会员费。
组织新成员的发展有三种奖励模式:一是直接晋升奖励,即新成员的发展可以获得15%的会费作为奖金;第二,对于奖金,也就是培养两个新成员,你可以得到两个新成员支付的会费的15%(按少量支付的会费计算)作为奖金,奖金可以从较低的额度连续领取;第三,看奖励,也就是说,对于每一个离线开发的新成员,你可以在上线时获得200元的奖励。
据工商部门调查,彭等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现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此案也是梅山工商局在“红盾春雷行动2017”期间查处的典型传销案件。
标题:四川眉山工商查办百万传销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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