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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龚欣报道,为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环境保护部、外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系统阐述了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重要意义,要求在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指引下,牢固树立创新、协作、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各国应共同探讨、共建、共享、平等互利,全面推进政策沟通和设施互联互通。 指导意见提出,建设务实高效的生态环境合作交流体系、支持服务平台和产业技术合作基地,制定并实施一系列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政策措施,需要3-5年时间;在5~10年的时间里,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服务、支持和保障体系,实施了一批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指导意见从加强沟通和宣传、确保投资活动的生态环境安全、搭建绿色合作平台、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地方优势等方面做了详细安排。 建设绿色“一带一路”是“一带一路”顶层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发布的《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共建的愿景和行动》明确提出,要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共同建设绿色丝绸之路。Xi总书记强调,要深化环保合作,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打造“绿色丝绸之路”。这次发布的指导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要求,加快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进程。该指导意见的进一步实施,将有效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环境保护能力和区域可持续发展水平,帮助沿线国家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将“一带一路”建设成为一条和平、繁荣、友好的道路。
标题:四部委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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