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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接受了新华社的采访,并就《意见》的执行情况回答了提问。

人社部副部长汤涛就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答记者问

保持整体稳定,适时调整整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就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答问

新华社记者徐波、齐、袁玉婷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接受了新华社的采访,并就《意见》的执行情况回答了提问。

人社部副部长汤涛就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答记者问

问:《意见》明确了哪些关键改革任务?

答:在完善职称制度方面,《意见》提出要保持现有职称的总体稳定,及时进行调整和整合,增加新的职称。职称系列可以根据专业领域设置相应的专业类别。目前,没有正高级职称的系列都设置为正高级职称。建立职称与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获得职业资格,使其能够被认定为具有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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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高职称评审标准方面,《意见》强调道德、能力和业绩导向,把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审的首位,注重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强化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重点放在专业属性和岗位要求的基础上,注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突出创新能力的评价。重点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履行职责的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向基层倾斜,向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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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新职称评审机制方面,建立了基于同行评议的行业评审机制。特殊人才以特殊方式评价,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单独评价。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限制。,畅通职称申报渠道。为高技能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开辟职业发展渠道。推进职称评定社会化。严肃评审纪律,加强评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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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善职称管理服务模式方面,《意见》明确提出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对于进行独立评估的单位,政府将不再审批评估结果,并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同时,建立职称评审服务平台,探索跨地区职称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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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意见》在提高职称评定标准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意见》围绕道德、能力、绩效三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突破性改革措施。首先,我们要坚持德才兼备,把道德放在第一位。对学术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通过违纪违规获得的所有职称将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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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的条件。对于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确的系列职称,可以不做论文要求;探索用其他形式的成果代替论文的要求;推行代表制,注重结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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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外语职称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考试没有统一的要求。确需评估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估机构自主确定评估条件。

第四,突出评价绩效水平和实际贡献。加大技术创新、专利、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评价指标的权重,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放宽学历、年限等条件,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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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它倾向于基层。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要求外语职称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淡化或不要求论文;对长期在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要求和工作年限应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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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意见》在授权职称评审方面采取了什么措施?

答:《意见》建议政府部门加强宏观管理、公共服务、事后监督,减少审批项目、微观管理和事务性工作,以进一步简化管理、下放权力、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和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给符合条件的城市和社会团体,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型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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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应简化。按照综合规律、简单易行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评价条件和程序,减少交叉评价和多头评价,使专业技术人才少跑腿、少填表格、少准备材料,从而减轻被评价人才的负担。同时,有必要立即避免混乱。如果审查权不能正确行使,审查质量不能得到保证,独立审查将暂停,直到恢复审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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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意见》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加强对职称评审的监督?

一是完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审批和备案管理制度;二是完善评估专家的遴选机制;三是完善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四是建立公开的职称评审制度;五是建立职称评定回避制度、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第六,禁止社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职称评定。

人社部副部长汤涛就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答记者问

问:请介绍实施《意见》的具体安排。

答:根据《意见》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措施,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努力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技工院校教师等一系列改革任务。在3年内,力争在5年内完成职称制度的全部系列改革任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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