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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七月四日电(记者王维俭)“您好,江苏金泰律师事务所接受太仓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双峰中队的委托,对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给予提示。根据《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您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违反了法律法规第十八条和第三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你应该及时纠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积极接受调查。”前几天,金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给那些未经批准设置户外广告的人发了一封律师函。这是江苏省太仓市城管局自实行“律师随队进驻”模式以来,首次签发的律师函。
太仓市城管执法部门通过购买服务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律师事务所向城管执法部门派出执业律师,为执法队伍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培训,协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监督和规范执法工作,推进城管法制化。自今年5月以来,该小组的6名律师每周三和周四轮班驻扎在16个执法中队。
《人民日报》(2018年7月5日,第11版)
标题:江苏太仓城管执法引入律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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