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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介绍,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了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2017年度信息披露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深圳上市公司整体信息披露质量相对较好。评估结果为甲、乙的公司占84.06%,评估结果为丙、丁的公司占15.94%
本次评估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估办法(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基于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综合考虑评估期内的上市公司。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信息披露管理与合作、投资者保护工作等维度;评估主体以上市公司为核心,全面涵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信息披露关键人员等。
2017年,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强化一线监管责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信息披露评估期内,共发布了105项纪律处分决定和452封监管信函,同比增长17%。根据《评估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评估要求的多维度,加强了对公司公告时重要参数和操作风险输入不正确等极端事件的监管。此外,根据评估方法,2017年共有132家新上市公司因评估期不足12个月而不允许成为a股。与上年相比,深圳市a股上市公司375家,占比17.95%,同比下降2.22个百分点。拥有C和D业绩的公司比例从去年的14.45%上升至15.94%。
近年来的信息披露评估结果显示,深圳涌现出一批信息披露质量好、操作规范的公司,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如招商局主板蛇口(001979,诊断学)连续15年被评为甲级,云南白药(000538,诊断学)连续12年被评为甲级,国源证券(000728,诊断学)连续11年被评为甲级;中小企业板苏宁乐购(002024,诊断)连续13年被评为甲级,宁波银行(002142,诊断)和新和城(002001,诊断)等5家公司连续10年被评为甲级;创业板的韩伟科技(300007)(前身为韩伟电子)、李斯辰(300010)和汇川科技(300124)连续8年被评为甲级。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将继续完善信息披露监管体系,督促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进一步推进主动预防性监管,将2017年信息披露评估结果为D的公司排除在直通车业务信息披露范围之外,全面维护市场秩序;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培训,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引导他们履行诚实、勤勉的义务。
据深交所发言人介绍,深交所围绕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开展了大量防范债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的工作,及时摸清底数,积极开展风险识别和风险监控,有效化解风险。目前,深圳企业债务状况正在稳步改善。一是完善债务状况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全面披露风险。二是通过修订《定期报告相关事项披露业务备忘录》,指导上市公司做好委托理财和关联资本交易的披露工作,确保资金安全,防止大股东占用资金。三是加强与当地证监局等部门的沟通,共同做好个人债务违约风险预警和处置工作。第四,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标题:深市上年度上市公司信披质量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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