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杜瑞芳采访整理
记者:地下停车位一直是恩施人民关心的话题。恩施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的初衷是什么?恩施市地下停车位现状如何?其他城市如何执行相关政策?
陈永波:之所以大力宣传和实施地下停车位相关政策法规,就是为了解决城镇停车难的问题。目前,全市地下停车位约有58000个,但未得到有效利用,造成资源浪费。当车主回家时,他们没有地方停车,这导致了到处占用停车位的奇怪现象。我们希望通过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决停车问题,让人们生活得更舒适,让城市更加美丽、顺畅、整洁。
重庆、宜昌等周边城市的地下停车位已成功出租和出售,相关机制和政策相对规范。好的经验包括:允许地下停车位预售;地下停车位享受与普通商品房相同的政策。
记者:关于地下停车位是否可以出租或出售,有哪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请给公众一个简短的回答。
陈永波:地下停车位的出租和出售涉及到很多政策、法律和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空人民防空法》第5条和《人民防空空平时项目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3条
结合本条例,国家颁布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下空室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恩施市政府令第3号)。为缓解今年19日发生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已下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发展的措施的通知》(恩施州第9号文件),并对地下停车位预售做了相关规定。此外,《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交易管理的通知》(恩施州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第7号文件)也明确规定了停车位交易的所有程序和适用范围。这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地下停车位的出租和出售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记者:在此之前,周城的一些社区发生了小区停车位权属纠纷,一些社区出现了交通拥堵现象。你认为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陈永波:纠纷的根源在于所有权和收入不清。主要原因有三:主管部门对车库和停车位销售的宣传力度不够,许多普通人租赁和销售停车位以及支付地下停车位使用费用的意识尚未形成;地下停车位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产生的。过去,大多数车主享受免费停车,但现在他们必须马上实现付费停车,这对车主来说在心理上是不可接受的;开发商对停车位的定价与普通人的期望之间存在一定差距。
记者:国家人民政府2018年第3号令指出,地下停车位的出租和出售应由人民防空空部和发展改革部指导。恩施有没有出台这样的指导价?怎么清楚?
陈永波:2018年国家人民政府第3号令颁布后,恩施市政府做了大量工作,持续了一年多。物价部门和人防部门对停车位价格进行了深入调查。今年1月,调查基本结束,并向恩施市政府提交了书面报告,恩施市政府于2020年1月15日予以批准。目前,经有关部门反复核算,恩施房地产开发项目人防工程小型车辆标准停车位租金指导价为每月150元至210元,儿童和母亲停车位租金指导价为每月290元至330元。出售地下停车位的价格参照上述价格计算。
记者:为什么我们现在要选择开展地下停车位权属相关政策和法律的普及工作?选择这个节点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陈永波:疫情发生后,为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国家下发了《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稳定发展的措施的通知》(恩施九号文件),明确规定地下停车位允许预售。同时,《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今年要加快地下停车位的出租和出售。选择这次进行宣传,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实现《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工作目标,真正落实恩施州的相关政策。
记者:房建部门对车位租赁和销售系统有什么法律管理和监督措施?
陈永波:为了有效发挥住房和建设部门的监管职能,2018年,国家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交易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停车位销售的方式和程序;2020年,《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车库停车位买卖和租赁行为的通知》正在下发,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希望建立备案制度,实施车位销售价格结算制度、车库车位销售价格承诺制度、车库车位销售租赁公示制度、车库车位租赁方案管理备案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作为主管部门,我想在此声明,我们将依法履行我们的职责,确保所有的工作都严格执行,并为大家提供良好的服务。
记者:开发商在出租和出售停车位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陈永波:开发商应该理性定价,心理预期不应该太高,政府已经出台了指导性价格,而理性定价应该以指导性价格为基础;预售和销售前要完善相关程序。
标题:理性定价、合法销售,破解城市停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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