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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20日消息,原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凯(主任级)涉嫌受贿罪,经辽宁省监察厅调查后移送检察院。由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7月15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邢凯作出逮捕决定。

涉嫌受贿罪,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被依法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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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涉嫌受贿罪,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被依法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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