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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李冰
近日,四川银监局发布处罚信息公告,称四川金城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消费金融”)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40万元。
金城消费金融是2020年首个被处罚的特许消费金融机构。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罚款数额不大,消费类金融机构也出现了近1000万元的罚款。”然而,金城消费金融却因“贷后管理不善”而受到处罚,这是该领域中相对较高的处罚。”
因为贷后管理不到位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具体而言,根据四川银监局官方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披露表,金城消费金融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款40万元,其法定代表人黄晓彤为主要负责人。
据公开信息,金城消费金融是中国第一批消费金融公司,也是中国银监会批准的中西部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成都银行与马来西亚鸿丰银行于2010年2月合资成立,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亿元。2018年10月,金城消费金融成功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4.2亿元。现有股东为成都银行、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开封金融租赁(杭州)有限公司、鸿丰银行和浩泽净水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金城金枭官方网站介绍说,他提供的产品包括按揭贷款、魔术贷款、收入贷款、医疗美容贷款、教育贷款和福利贷款。
根据处罚信息,金城消费金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即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项是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那么,对于有执照的去金机构来说,“贷后管理不足”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赛克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苏向《证券日报》记者详细解释说,根据政策文件,对金融机构贷后管理处罚的适用条款主要来自《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贷款通则》。《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六章具体阐述了贷后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人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对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诺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和支付贷款的违约责任追究等。;《贷款通则》第20条对借款人提出了各种限制,也涵盖了机构的贷后优先事项,如不得利用贷款从事股权投资,不得利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但依法取得房地产经营资格的借款人除外。"
苏进一步推测,“对金城消费金融进行处罚的具体原因可能是资金流动问题,即消费金融发放的资金应当用于合法消费,不能触及《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贷款通则》。例如,中定义的红线非法流入股市和房地产等热点。”
区块链技术有助于资本流动的控制
陈文分析,黄金消费机构贷后管理不到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借款人的贷款资金没有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特别是防止借款资金流向房地产、股市等市场进行投机;二是催收等贷后管理方式,“管理不到位”更容易无法实现对委托外包催收公司的有效控制;第三,客户的私人信息数据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存在贷款后泄露等问题。
如果特许消费金融机构想做好贷后管理工作,苏建议“从技术层面上,加强金融技术层面的建设,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提高贷后管理水平,并根据最新贷后市场动态迭代贷后风险控制。”模型;在制度层面,建立全面系统的贷后相关制度,梳理贷后各环节的运作,并严格执行;在人员层面,引进专业人员,组建高水平的贷后管理团队,对贷后管理中失职甚至故意成为“内鬼”的,要严肃查处。”
陈文补充说,“对有执照的消费金融机构的资本流动控制不足的问题是该行业的一个普遍问题。在这方面,一些消费金融机构之所以采取这种形式,一方面是因为资本流动不一定与信用风险挂钩,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难以进行有效的全过程监控。今后,随着区块链等技术的引进,这可能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
标题:持牌消金机构现年内首张罚单 锦程消金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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