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记者马)为进一步明确地下停车泊位的归属,落实出租和出售地下停车泊位的政策,恩施市于6月23日召开推进会议,全面推进地下停车泊位的出租和出售。

恩施市推进地下车位租售工作

恩施市住房和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空人民防空法》、《空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人民防空空工程建设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交易管理的通知》, 《有效应对疫情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发展的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了地下停车位权属的四种情况:(1)业主共享停车位。 建设单位无权出售或出租。将停车位移交给业主的方式由业主大会决定,相关的收入和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2)人防停车位。可租可不卖,优先满足业主需求,租赁期每次不得超过3年。(3)物业停车位。开发商可以出售、出租和赠送礼物。(4)机械停车位。建设单位只能出租,不能出售。

恩施市推进地下车位租售工作

在推介会上,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了解读,提出了“三能三残”的概念,即非人防停车位可以出租出售,人防停车位可以出租,机械停车位可以出租。三不能意味着:地面停车位,开发商不能出租和出售,归所有人所有;人防停车位只出租,不出售;所有停车位应首先满足社区业主的需求,在不满足社区业主需求的情况下,不得出租、出售或改作他用。

恩施市推进地下车位租售工作

恩施市要求在思想上形成统一的共识,地下停车位可以出租和出售,有法可依,合法合理;要有组织地推进,开发商和政府部门都必须敢于承担责任,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地推进;要有纪律地前进,依法依规,执行规章制度,注意规章制度,放松和放松,不要随意;为了人性化的推广,开发者应该坚持独创性,更好地改进他们的产品。同时,他们应该真诚地与业主打交道,以人性化的方式促进租赁和销售。

恩施市推进地下车位租售工作

恩施市将建立和完善地下停车位出租和出售备案制度,实行一价出租和出售公示制度以及出租和出售方案备案管理。

标题:恩施市推进地下车位租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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