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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8月10日电(记者朱)郭文培日前,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东益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因销售劣药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一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的硝酸甘油注射液(标注生产单位:北京益民药业有限公司,批号:20180425,规格:1毫升:5毫克,包装规格:10支/盒)经阳江检测检验中心检验,“检验相关物质”项目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8月3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86178元,罚款215445元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广东益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为868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化学制剂、抗生素原料、抗生素制剂、生化药物、生物制品(疫苗除外)等的批发。2015年7月30日,因未能在《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内公开年度报告,被广东省阳江市杨春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业务例外名单,并于2015年8月21日予以删除。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28日发布的《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跟踪检查的通知》(2020年第63号)显示,有73家医药企业需要“限期整改”,广东益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
标题:广东一片天医药集团销售劣药被罚没30余万元 公司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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