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59字,读完约1分钟

恩施晚报讯(记者司):工程方拖欠工程款,申请人李某急于用这笔钱支付工程款给工人。近日,来凤县法院帮助李某追回20万元血汗钱。

在来凤县法院的主持下,申请人李某与遗嘱执行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燃气公司在5月16日前向李某支付20万元。然而,民事调解书生效后,一家燃气公司不履行生效文书,李便申请强制执行。

“老赖”拖欠工程款20万元 来凤法院追回民工“血汗钱”

年底,该案涉及许多工人拖欠工资。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医院的执行法官迅速采取行动,对一家燃气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该公司无办公场所、无经营、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立即联系公司股东之一、法定代表人杜某,要求其履行义务。杜某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理由是公司不经营、亏损、股东流失。经多次调解无效,执行法官依法将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杜某列入不可信赖的执行人名单,并下达了限制消费令。在强烈的攻势下,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杜某犹豫了。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向杜某讲解法律,耐心沟通。最后,杜某表示愿意支付所有的钱。很快,20万元的工程款到了法院的账户,执行法官立即办理了手续,并将其退还给了申请人。

标题:“老赖”拖欠工程款20万元 来凤法院追回民工“血汗钱”

地址:http://www.edungo.net/esxw/27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