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峰县城管局向广大市民发出文明养犬倡议,倡导广大市民踊跃加入“文明养犬”队伍,以实际行动投身文明城市创建,为建设“美丽鹤峰”作贡献。

鹤峰城管倡议市民文明养犬

恩施日报(通讯员谷雨)近日,鹤峰县城管局向公众发布了文明养犬倡议,倡导公众积极加入文明养犬队伍,以实际行动致力于创建文明城市,为建设美丽的鹤峰做出贡献。

鹤峰城管倡议市民文明养犬

对于不能正确约束自己的犬只,以及犬只排泄的粪便不能及时清理干净的,县管理执法大队将按照《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饲养宠物和鸽子,饲养者应立即清除宠物在道路等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清除,可以并处警告、1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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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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