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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网站消息(通讯员李子晓)3月18日17时16分,利川消防队接到报警称:利川市龙川大道南门桥旁的一辆施工车辆起火,无人被困。接到命令后,两辆车上的14人迅速被派往现场进行处置。
消防队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施工车辆的驾驶室燃烧激烈,无人被困。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情况非常危急。现场指挥官立即下令:第一战斗队在一条干线上派出两支水枪来救施工车辆;第二战斗队将在周围警戒,防止无关人员靠近。经过大约10分钟的激烈战斗,火被扑灭了。消防队员将在确认没有再次点火的可能性后回到队伍中。
据了解,由于焊工长时间站在施工车辆前方修理限高杆,电焊火花飞溅,点燃施工车辆驾驶室内的易燃材料。
消防部门提醒各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用火用电。使用明火作业如电焊时,必须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执行内部动火审批程序。作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并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
标题:施工车起火 利川消防成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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