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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晚报讯(记者龙元莲)近日,宣恩市一名男子因误将酒当酒招待客人而被判处死刑。

2017年10月19日,田某、黄某、满某等人被张夫妇雇佣到他们家去翻坝吃食。午饭前,张误将炉子下的酒倒进杨梅酒壶里当酒喝。当天午餐和晚餐时,田某等四人喝的是醇酿杨梅果酒,黄某在张家吃宵夜时喝的是醇酿杨梅果酒。第二天,黄出现了酗酒的症状。经鉴定,损伤程度为一级,轻度损伤,损伤和残疾程度评定为七级。第三天,田某、谢某等人继续边吃边喝酒精浸泡的杨梅果酒。后来,田某、文某、谢某出现酗酒症状并被送往医院。

误把酒精当酒招待客人宣恩一男子过失致人死亡被判刑

经过鉴定,许多同事的血液样本中含有不同浓度的甲醇。田于2017年11月10日死于急性甲醇中毒导致的多器官衰竭。

宣恩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因过失将厨房炉灶下的酒作为酒倒入杨梅壶中,致使田死亡,构成过失杀人罪。在他被口头传唤后,他主动去了案,如实坦白了犯罪事实。他在审判中主动认罪自首,依法从轻处罚;事发后,受害者田的家属积极赔偿了大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了部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根据被告人张的犯罪事实,结合其量刑情节,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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