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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来凤县法院执行局经过两个小时,强制执行排除干扰纠纷的案件,将姚某从长期占领熊某的门面室拉开,并向申请执行人熊某递交了门钥匙。

2000年,申请执行者熊某出资2万元购买来凤县翔凤镇城南菜行22号门面,办理了房产票。 期间,熊某的亲哥哥认识姚某同居生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同居期间,暂时管理了这个门面。 年因感情不和分手后,姚某占领并采用了这扇门。 年2月6日,经过来凤县公安局调解,双方达成一致。 姚某必须在去年3月9日前搬家,把门锁交给熊某,但之后姚某没有履行。 熊某向来凤县法院上诉,法院判断姚某撤退位于来凤县城南菜行22号门,归还熊某。 姚某现在没有可以住的房子,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以死相威胁。 其间,来凤县人民法院也多次与案件当事人协调解决,问题多而杂,案件一直未得到有效处理。

湖北热点新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助推见实效

年6月5日,来凤县人民法院由州不负责,作为问题管理专责小组收到此事提交文件后,在此活动的辅助下,来凤县法院坚决决定,重拳出击,强制执行此案,对被执行人姚某采取拘留措施,维持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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