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28字,读完约2分钟

党员干部的成长离不开信任,也离不开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原则,有针对性地设计了监督制度,体现了监督与信任的有机统一。从以下三个方面。

如何理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增强监督意识。没有监督的权力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腐败。《条例》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也没有例外。”这告诉我们,党内监督是针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没有不受监督的无限制的权力,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我们党是执政党,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经常受到各种诱惑。如果我们不加强监督,很容易出错。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监督意识,不断提高责任感和履行监督职责、自觉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如何理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完善监管体系。信任不能取代监督。最重要的是依靠系统,把权力放在系统的笼子里。针对党内监督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重点,《条例》规定了巡视检查、生活组织、党内谈话、调查评估、责任追究和诚信、相关事项个人报告、重大事项干预记录等监督制度。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和严格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防止“破窗效应”,督促党的领导干部有责必究、有责必究、有权必用、有责必究。

如何理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加强监管。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管”和“治”都包括监督。《条例》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把信任激励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党组织要在政治上鼓励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关心党员干部,在工作上支持党员干部,在心理上关心党员干部,保证党员干部的待遇,使党员干部能够安心生活,同时不能放手而忽视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下,要把《条例》落到实处,不断加强监督,在严格管理中表现出深深的爱。不仅要在八小时之内,而且要在八小时之外加强日常监督,以便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状况,早抓小的,常抓大的,拧紧治党的螺丝钉。要做好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工作,落实“上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平时要多提问题,提醒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规定,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控制干部选拔任用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消除监督盲点,推进检查和派驻监督全覆盖,严格监督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

标题:如何理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地址:http://www.edungo.net/esxw/102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