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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左践
□记者赵光道
“向董事长的讲话给我的最突出的感觉是,监管的主线没有变——保险监管始终围绕着保险法赋予我们的根本任务,即坚持把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作为保险监管和政策措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保险监管调节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功能。”1月12日,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局局长郭左践向《中国保险报》表示,项俊波行长的报告非常明确,对当前市场判断准确,对未来战略定位准确,监管任务明确,符合当前行业发展实际和保险业发展规律。郭左践认为,在科技飞速发展、金融一体化和金融创新的背景下,监管者不能“谈保险就谈保险”。“监管者应该用更广阔的视野和更审慎的态度来加强监管。获得更好的结果。”
“项行长在今年的报告中将风险防控放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事实上,这不是一个新的提法或新的东西,但它一直在多年来的监督任务执行。今年,把它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以强调它是一个警告,从整体社会,经济和金融环境的所有监督干部和保险经营者。这也是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高度一致的。”郭左践认为,“从保险业的发展规律和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现状来看,我国保险业本身的发展是稳健的,现阶段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可能性很小。”但这并不意味着监管者可以掉以轻心,也不意味着保险业没有潜在风险。正如项主席在报告中提到的,我们要注意“十大风险”。这是一种潜在的风险。”
拥有多年监管经验的郭左践表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有三个主要风险可能对行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首先是产品风险。目前,保险产品的一些创新背离了保险的本质,突出了产品的金融特性,背离了保险保障和稳定运营的要求。监管应侧重于指导和促进公司开发能够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更多保护的产品。第二,跨地区、跨市场、跨行业转移风险。在证券、股票、基金等金融领域和实体经济与保险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的背景下,各个领域和行业的波动可能会对保险业的发展和保险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因此,在监管中要时刻注意风险的传递,督促企业通过监管措施及早检查和化解风险,将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第三,声誉风险。在某种程度上,保险比其他金融行业与人们的生活联系更紧密。要维护行业声誉,就要靠公司正确的经营理念赢得社会的尊重,靠高效优质的服务赢得人们的认可。监管必须引导公司通过政策加强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速度,从而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事实上,近年来,北京保险业始终坚持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注重市场秩序规范,防范和控制风险,注重解决突出的市场问题;注重政策引导,营造保险融入社会经济和民生的政策环境,促进行业服务能力和业务质量不断提高。
郭左践表示,2017年,北京保险业将积极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继续通过改革扩大行业发展,防范和化解风险。如在车险方面,我们将继续深化与交管部门的合作,深化应用功能开发,推进车险保险全流程电子化,推进快速赔付,探索实施“互撞自赔”;在人身保险方面,我们将继续加强销售人员的销售资格管理,从源头上减少误导性欺诈;在中介方面,继续构建北京保险中介大数据风险监控平台,利用大数据实现中介风险识别和预警,建立健全中介市场退出机制,实现市场有序流动;在营造发展环境方面,我们将努力加强北京市个人税收优惠健康保险试点政策,扩大政府购买商业保险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在工程质量、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运行维护等更多领域推进责任保险试点,运用科技手段推动农业保险产品创新,提高理赔服务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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