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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拓宽”后需要“严格管理”
——关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两点建议
2014年2月,国务院批准并发布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注册资本实收制度改为认缴制度,取消了设立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并实施了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措施。随着该方案的实施和新《公司法》的实施,全国各地都掀起了创业浪潮,新注册的市场主体也一度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迅猛增长。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改革极大地激发了投资行业的活力,但在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注册资本虚高问题和“只认不缴”的误区。此前曾有“北京市昌平区某企业拟增加注册资本9万亿元,被工商部门否决”、“某投资公司增资10亿元,在签订近8000万元的合同后,因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突然减资400万元,更换股东,最终法院判决由投资公司和股东共同承担债务”等生动案例。针对放宽注册资本准入门槛后出现的一些现象和问题,笔者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1.宣传内容应更加全面和透明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由股东独立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本公司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和出资额。最近,笔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到,企业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额通常可以在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的企业年度报告中查询到。但是,仍然存在一个问题:对于尚未提交年度报告或未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新设立企业,公众无法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获得投资方式、注册资本缴纳情况等信息。目前,公众对公司章程等内部文件的查询有不同的要求(通常只有公安稽查执法部门或律师、公证处等机构持有证件才能查询),因此公众基本上无法自行查阅公司章程等内部文件。因此,笔者建议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应明确列出企业各股东及其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和缴纳情况。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借鉴外国或香港,公民可以通过支付部分费用,在网上了解企业的基本信息和章程,真正做到全面公开企业信息。
2.强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能
目前,未能按时提交年度报告且无法通过注册地(营业场所)取得联系的企业将被列入“业务异常清单”黑名单。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动强化监督职能,对不遵守出资期限和义务的企业也要列入黑名单,并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人和股东的责任。同时,实现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的网络化,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多平台的联动机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催告,不履行出资义务、不缴纳注册资本的股东,将被列入失信惩戒机制关注名单。无论是个人股东还是公司股东,一旦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他们都会陷入各方面的困境。所谓“一地违法,处处受限”,违法成本高,违法人数少。
在“大范围”之后,有必要“严格控制”,特别是要控制管理,为了更加公平,必须建立一个更好的、透明的市场秩序。
(作者是上海市黄浦区人,上海博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光伟:应对外汇储备大幅减少的几点建议
人民币汇率已从6.02降至6.95,降幅约为15%。中国的外汇储备从2015年初的4万亿美元迅速下降到目前的约3万亿美元。针对这种情况,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1 .控制外商投资总额,落实年度投资资金到位。这样,合同资金总额保持不变,但实际到位金额减少。在过去的两年里,中国的外国投资基金每年都在1500亿美元左右,但是收益却很少(比如在委内瑞拉的投资)。由于人民币贬值,有必要减少海外资产的并购。海外资产估值过高不利于投资企业的资本保全和利益保护。
2.人民币波动幅度加大一步,后退两步。美国不断利用其货币的升值和贬值来切断各国的利润,并将自己的危机转移到世界其他国家。目前,人民币只下跌了15%,因此我们应该扩大波动性,减少外资套利。建议人民币升值一步,后退两步,贬值到7.5-8,然后升值到7左右,反复波动。这可能会切断逃离基金25%的资产。外资在北京、深圳等城市持有大量房地产项目,在过去两年中,逃离的速度加快,这必然会引起高管的关注。
3.采取措施调整进口商品价格,减少居民海外消费。目前,社会对自由贸易区及其直销店反应不佳。人们普遍认为商品价格太高而不能被接受,这导致许多公民去海外购买。建议在人民币贬值的同时,提高FTZ刺激消费的功能,有效降低直销店的价格,以保持中国的大量消费,刺激国内优质产品的销售。
4.推进中外合作办学,为海外学生争取资源。随着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在大力推进,我们应该争取一些海外留学生到中国“留学”而不是出国,争取外国留学生。这将节省大量外汇,甚至创造外汇收入。
(作者是上海闽江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标题: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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